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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时间 : 2024-08-24    来源:     点击量: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加强学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有序推进教学活动,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就进一步规范课堂行为、严格要求学生,提高课堂听课效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一)学生应遵守课堂行为规范

1.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校。早操和课间操等活动应按时参加,不得随意缺勤。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2.学生在上课前应做好准备,按上下课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上课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需请事、病假者必须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假满后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销假者,要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确属来不及办理续假手续者,返校后必须持有关证明及时申述理由。

应按上课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校园(住宿学生离开宿舍),未按时进入校园/离宿,视为迟到;预备铃后还未进入班级者,视为迟到。

3.老师进入教室开始上课时,全体同学应起立,向老师问好,待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

4.同学发言时,应认真倾听,不随意打断或嘲笑,有不同意见可举手示意,待允许后礼貌表达。

5.学生上课时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课堂上保持安静,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互动。不进行与课堂无关的活动,如吃东西、接水、交头接耳、传递物品、使用与上课无关物品等。不睡觉、不看与所上课程无关的书籍(或资料),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听课,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出入课堂,不得以参与其他活动为由缺课。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去医务室就医。

对不按教师要求,在课上使用与上课无关的物品时,任课教师有权在本次授课期间暂时代为保管,课后交由班主任处理。情节严重的,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5.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应举手示意。

(二)学生应服从课堂管理

1.学生应尊重教师,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定以及课堂纪律,养成良好的学风,服从校历规定和课表计划,认真完成所修课程的学习。

2.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可依据客观事实,通过正当途径,向教师本人或教务科反映。

3.学生团员、学生干部应成为遵守课堂纪律的模范,并认真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团组织、学生会等要切实开展本年级学生课堂纪律的学习、宣传、执行和督查工作。

(三)学生应体现文明礼仪

1.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不说脏话。

2.学生进入教学楼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课或自习的活动。学生上课或自习,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不得抢占座位。

3.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划,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课间休息时或课后,值日生应主动擦除板书。

4.学生不得随意搬动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随意私自使用、操作、篡改各类教学用公共智慧黑板、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设备等。如造成损坏,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二、监督管理办法

(一)课堂行为规范监督:由班主任、年级组、教务科、德育科以及学生值周班级共同对全校课堂行为规范进行日常监督。

(二)日常巡查: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课堂,进行现场巡查,记录迟到早退、课堂秩序和学生行为表现。

(三)自查自纠:各班级定期开展课堂行为规范自查活动,通过班会等形式,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

(四)家校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的培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三、违规处理办法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各监督部门将监督结果反馈至德育科,对于违反规定者,按下列情节给予处分。

(一)违规度量

1.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按违规4次计算。

2.学生未经请假不上课者,按实际旷课节数计算违规次数

3.上课迟到、早退,早操和课间操,无故缺勤累计3次者,按违规1次计算。

4.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1次,按违规1次计算。

5.其余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按1次违规记录,情节严重者视情况而定。

(二)违规处理

1.一学期累计违规1次给予口头警告

2.一学期累计违规2次给予通报批评

3.一学期累计违规3次给予警告处分;

4.一学期累计违规4次以上(含)依据学生在校期间整体表现情况给予停课反思、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住宿学生取消其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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