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民大附中朝阳校区高二年级学生凝视法槌庄严落下——一堂由民大附中朝阳校区副校长韩秀清、德育科副主任车畅全程带队,政治学科组精心设计的“沉浸式法治实践课”正式开启。同学们带着政治学科组精心设计的《学科实践任务单》,旁听了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并与法官展开深度互动交流。当政治课堂从教室走向真实庭审现场,抽象的法律条文在举证质证中焕发出具体可感的磅礴生命力,同学们的深度学习也在真实发生着。

活动设计理念
本次活动创新采用“法官+政治教师+德育团队”三方共育的模式。
法官担任实务导师:庭审后专业解读案件并与同学们互动交流。
思政教师化身引路人:提前设计《学科实践任务单》,锚定“侵权责任认定”、“程序正义”等核心议题。
德育团队聚焦素养养成:现场督导庭审纪律及礼仪,将“规则意识”内化为行为自觉。

许崇娜老师组织行前教育

学生们有序入场

活动现场
1、庭前预习——从法律条文到案件推演
“保险公司泄露客户信息要承担什么责任?”、“业务员诱导退保违反哪些法律?”出发前,政治组教师以真实案例为蓝本,引导学生聚焦核心法条。

学生认真研读《学科实践任务单》

2、庭审直击——在举证质证中看见法治细节
庭审中,学生们认真记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尤其是在举证质证环节,更加直观感受到程序正义的力量,证据链的构建以及法律适用的严谨。

学生旁听现场庭审


3、对话法官——揭开司法职业的理性与温度
在与法官的互动交流环节,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同学们纷纷发表各自的看法并对证据是否充分、关键事实的认定等方面提出问题,与法官进行“零距离”深度互动。法官充分肯定了同学们的出色表现,并结合案情分析引导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典”亮美好校园生活。

学生们与法官互动交流



许崇娜老师再一次肯定了同学们在活动中的精彩表现,充分体现了民大附中“好学好问、善思善行”的良好学风。今天的庭审案例中有法官、书记员、律师、消费者、企业、劳动者等多种社会身份,同学们充分感受到法律如何规范社会关系、法治如何让生活更美好。
韩秀清副校长在活动总结中讲到,高中思政课从教室走进法院,真正践行了活动型学科课程的理念,这不仅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也是一次成功的职业认知拓展课。学校期待朝阳法院的各位法官走进民大附中朝阳校区,开展更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学校也将不断拓展实践场域,推动实现学科育人。

韩秀清副校长总结讲话
这场沉浸式法治教育,让学生从“旁观者”变为“思考者”,不仅深化了对权利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的理解,更点燃了未来投身法治建设的热情。我校将持续推进“行走的思政课”,推动价值引领、实践体验、环境营造,探索课上课下协同、校内校外一体的育人方式,让知识走出课本,走进社会,让素养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学生感言
政治学科实践,让我们走进庭审现场,所观摩的侵权责任纠纷案,让课本知识具象化。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拉开序幕,严肃庄重的氛围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司法程序的神圣性和权威性。进入到法庭调查也就是开庭审理的核心,双方当事人围绕侵权事实、因果关系展开激烈举证和质证,法官始终把控节奏,细致询问证据来源与目的,提出的问题极其锋利,让我感受到精准发问对还原真相的重要意义。(高二7班 柏计莹)
当我们走进朝阳区人民法院,仪表得体的工作人员,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开庭前的纪律宣读......让我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庄严与神圣。当企业与消费者跳出课本,作为当事人坐在法庭现场,在原告与被告的一次次陈述中,“个人信息保护”、“过错推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等在双方诉讼代理人的论辩中,向我们生动展示了“学以致用”的范本,也让我体会到“学与用”之间的差距。随着双方证据不断推进,我作为旁听者的视角也在不断转换。在双方各执一词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法官,她的每一次提问都有清晰的指向,掷地有声,自信果断,彰显了专业的魅力。(高二6班 付佳钰)
在听完这次庭审之后,我的收获颇丰。当我第一次踏入法院的大厅,迎面扑来的是来自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威严感与庄重感。在庭审开始后,原告与被告便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发现双方均对案件事实发生的日期模糊,并且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展示的电话录音为案件发生后,并无直接关联。其次、代理律师准备是否充分,在论辩过程中内容条理是否清晰,对案件审理非常重要。而审判长总是能从案件中抽丝剥茧,抓住案件要点。这场庭审让我不仅对庭审程序有了清晰认知,同时还明白了庭审人员的辛苦,我从心底里感到由衷的敬佩。(高二5班郑丰墅)
这次活动,让我深刻地体悟了法律的公正严肃和现实情感的复杂考量。就法律的公正严肃而言,不论是整体法庭环境的肃穆,还是庭审过程处处体现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各种证据,不论是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还是录音,都让我明白“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现实情感的复杂考量而言,开庭时当事人之间剑拔弩张、针锋相对,但庭审过程中据当事人描述,纠纷发生前双方之间是非常融洽的朋友关系,这种巨大反差,令人唏嘘不已。令闻者生悲的经历是不能作为庭审依据的,现代法庭审理中讲证据是一种巨大的历史进步。综上,我认为在生活中凡事都要留心,做事留痕,在动真情的同时也应具有底线思维, 才能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高二9班肖舒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