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联盟的名称为共美教育中学联盟 (以下简称联盟 M-NESA)。
第二条联盟的性质:联盟是由从事与基础教育资源相关的设计、科研、开发、应用、教学单位及其他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具有全国性和非营利性,是一个战略联盟学术群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联盟宗旨:联盟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为加强校际之间的合作交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各中学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促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为少数民族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做贡献。
第四条本联盟的发起单位为: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联盟办公室设在: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邮 编:1000081 联系人:孙女士、杨女士 电 话:010-68938976;传 真:010-68938976 电子邮件:2310075830@qq.com
(1)通过合作共建,实现对各地中学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提供开放、务实的教育教学学术支撑,为共美教育中学联盟单位提供协同创新、资助和高质量的服务。
(2)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在联盟成员之间方便、快捷的互动交流和共享,促进联盟成员有效地开展合作,突出联盟的整体优势,实现规模化发展。
(3)广泛开展国内外资源交流、技术交流、学术交流和教学观摩活动;组织举办基础教育领域国内外教育教学科研研讨会、展览会和培训班。
(4)组织、编辑、出版本联盟共建协同创新出的共建共享成果。
1)轮流参加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的《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每年举行的高三教育教学工作会》
2)轮流参加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的《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每年举行的教育教学工作会》
3)轮流参加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的《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每年举行的民族中学生夏令营等活动》
4)轮流参加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的《共美教育---校长高峰论坛》
5)轮流参加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的《联盟学校教师专项培训活动》
1)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部分理事单位5-7.5万元(用于学校图书馆、电教和教学设施等的改善、以及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等)各理事单位视情况自配出资25-50%。
2)不定期的联合理事单位承接国家、地市等教育教学的课题研究。
(3)愿意为中学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这一公共事业出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学校。
第八条合格申请者提出书面申请,经联盟办公会议审核,即可成为联盟正式成员,并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本联盟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或自愿退出者,经联盟办公会议通过除名并备案。
第十一条 联盟主办单位: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联盟常任理事单位: 由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推荐,由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评审备案。
联盟理事单位:由常任理事评审决定,报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国家民委教科司,教育部民族司,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民族地区民委、教委,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北京共美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新闻媒体、企业等。
第十四条联盟第一届领导机构由联盟发起单位协商产生。在第一届联盟领导机构任职到期时,召开联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第一次联盟代表大会上通过之日起生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校简介(含学校属性、师生基本情况、办学特色、校长办学思想等) | |
我校自愿申请成为“共美教育中学联盟”的加盟学校,承诺遵守联盟章程、决议,愿意承担联盟加盟学校的各项义务,并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
| |
请填写此表,签章后传真或邮寄至联盟秘书处,经联盟审核通过后,成为联盟成员单位。 电话:010-68938976传真:010-68938976联系人:孙老师Email:2310075830@qq. 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北京共美教育中学联盟秘书处邮编:1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