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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意见

时间 : 2018-10-08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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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市语委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意见

各区县教委、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活动举办为契机,积极服务首都文化建设、经济发展和和社会进步,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向基层、覆盖行业,工作触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体系合理布局,工作队伍不断壮大,首都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教育教学、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占据主体地位,中外语言交流日益加强,北京话方言保护工作受到重视,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成果丰硕,管理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和服务社会语言文字需求能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将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及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战略,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为语言文字工作指明了方向。

语言文字工作要融入“爱国 创新 包容 厚德”的北京精神。通过扎实努力的工作,展现中华语言情怀,正确引导网络语言等新兴语言现象,着力化解社会语言生活领域的新矛盾,促进保护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建设规范、文明、高雅的语言文化环境,提升市民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质。

新时期北京语言文字工作如何完成从“走向”基层到切实“扎根”基层,从“覆盖”行业到有效“服务”行业的功能深化,如何处理好“中国语言文字与外国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通话与方言”“规范汉字与繁体字”“外语主要语种与小语种”“主体语言需求与盲文手语等特殊语言需求”“汉语文化走出去与外语文化引进来”等各种语言关系,如何处理好社会语言应用领域的现实问题,如何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的融入首都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北京世界城市建设,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和付出不懈努力。

首都语言文字工作者要树立和增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践行北京精神,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格局,探索国际化大都市和谐社会语言生活的构建机制,传承、弘扬中华语言文化,努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为人文北京建设和北京世界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现就我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视野,改革创新。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社会语言生活。实施“一体两翼、增量推进”战略,夯实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积极开发北京语言资源,加强语言文化建设,繁荣语言事业,发展语言产业,增强首都语言实力,为首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高水平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管与服务体系更趋完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显著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显著提升;语言文化建设得到加强,社会语言文字环境显著优化,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语言文化事业走向繁荣,整体工作居全国前列。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一)组建200人的社会用字监督员队伍和100人的专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

(二)新增130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新增100个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100个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建设一批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和中华经典诵读特色学校。

(三)推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全市公务员全员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2012年至2020年累计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量80万人次以上。2012年起全面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实现语言文字测试及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四)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逐步使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普遍达到一级乙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遍达到二级甲等。

(五)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综合能力测试、汉语口语水平测试不断扩大试点规模,测试人数逐年递增。

(六)设立“北京市语言文字应用科研专项”。发布《北京语言生活年度状况报告》。建成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图书资料室。

(七)依托有关高校建立若干个研究中心。北京语言产业研究中心、北京语言文化建设研究中心进入国家语委科研基地体系。组织研制、培训推广教育、旅游、公交、商贸、医院等行业的语言文化建设标准。

(八)建成“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北京子库”和北京语言文化资源信息库。开展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普查,绘制北京语言文化地图,建设北京语言文化网上博物馆。

(九)支持成立“北京语言文化建设促进会”,整合社会相关资源,推动成立语言产业科技园、中华语言文化博物馆和筹办北京国际语言文化博览会。

(十)建成以“北京语言文字网”为中心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群,实现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学习、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精心组织每年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组织方式,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北京市示范中学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以《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颁布10周年为契机,开展执法检查等系列活动;结合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纳入市民终身教育体系。

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办好市语委机关报《语文导报—语言文字工作专刊》;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水平,建成以“北京语言文字网”“北京语言文字测试网”为核心的,由各区县语言文字工作网组成的北京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群,强化其服务功能,完善“语言文字法规知识和语言文化常识在线测试系统”;召开市语委宣传工作会议,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在有关平面媒体、有声媒体、网络媒体开辟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和公益广告,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普及语言文化知识。

(二)推进规范化创建工作

3.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管。充分发挥语委协调指导和语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依法管理;组建社会用字监督志愿者队伍,重点监测、督导公共场所、新闻媒体与重要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外文规范使用的情况;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开展创建检查,以点带面,以评促建,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4.新增130所示范校。巩固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成果,启动高等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新增130所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建设,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汉字书写训练和书法文化教学,促进学生书写水平的提高;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特色校创建活动,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语言表达水平的提高。

5.命名100个示范街道乡镇。巩固国家一、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和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单位创建成果,启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示范乡镇,认定100个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和乡镇,使语言文字工作向社区、农村延伸,扩大工作覆盖面,完善工作网络;重点推进郊区市民、来京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培训工作。

(三)拓展语言文字测试工作

6.夯实基础工作。健全语言文字测试工作制度,加强北京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建设及对区县、高校、行业语言文字测试分支机构的指导,稳步提高测试工作质量;发挥市语委成员单位和高校的积极性,推动有关行业和高校建立语言文字测试分中心;加快推进语言文字测试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不断改善测试工作条件;加强测试队伍建设,研制系列化的培训课程,坚持开展新任测试员、骨干测试员、测试管理人员年度业务培训,组建100人的测试专家团队;出版《北京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丛书》,建设语言文字工作专题图书资料室。

7.拓展测试规模。创新机制,通过示范引领,积极推进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争取市财政支持,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实施免费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对师范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普通话水平测前培训;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使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普遍达到一级乙等,其他学科教师普遍达到二级甲等;努力在部队、行业等领域扩大普通话水平测试覆盖人群,到2020年累计完成80万人次以上测试量;全面推进各项测试工作的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综合能力测试试点规模,积极推广面向外籍人士的汉语口语水平测试。

8.提升服务能力。适应不断增长和日益多元的社会语言需求,多层次、全方位地设计并实施语言服务项目,努力构建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语言服务能力;广泛开展针对社会不同人群的语言文字知识与能力培训,满足市民对于语言文字学习及其水平能力认定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适应特殊人群语言需求,增强盲文、手语服务能力;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积极开展市语委援藏、援疆工作。

(四)加强科研创新工作

9.制定科研规划。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北京市语言文字应用科研规划》,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价值;设立“北京市语言文字应用科研专项”,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项目,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开展社会语言生活调查、监测与研究,发布《北京语言生活年度状况报告》;召开市语委科研工作会议,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语委专家委员会在政策研究、决策咨询、语言服务中的作用。

10.建设科研基地。依托有关高校在语言产业、语言文化建设、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管、语言文字测试、语言文化传播、语言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分别建立研究中心作为市语委科研基地;发挥北京语言产业研究中心的作用,建设北京语言产业数据库,出版《语言产业研究丛书》和《语言产业通讯》,举办语言产业论坛,开展制定语言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语言产业科技园可行性研究,积极促进语言产业发展;发挥北京语言文化建设研究中心的作用,出版《语言文化建设研究丛书》和《语言文化建设通讯》,举办语言文化建设论坛,促进“语言文化建设与管理”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

11.建设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数据库。增强全社会的语言资源观念和语言保护意识,有效保护和利用北京语言文化资源,形成健全的语言文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协同市文化文物部门,开展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普查,启动并完成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北京子库和北京语言文化信息库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绘制北京语言文化地图,建设北京语言文化网上博物馆。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法制建设

依法管理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颁布10周年执法检查,推动《若干规定》的修订完善;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北京教育督导工作范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外文使用管理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 英文(通则)》等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二)完善工作机制

明确政府各部门依法管理本行业、本系统语言文字应用和区县、街道乡镇依法实施语言文字应用属地管理的职责;进一步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文化建设规划、精神文明创建、普法宣传教育、机关行文规范、新闻出版编校、广播影视制作、工商行政监管和城市市容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每三年表彰奖励一次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创优单位,健全工作激励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

推动区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和语委成员单位、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的落实;着力建设语言文字工作六支队伍即管理队伍、宣传队伍、培训队伍、测试队伍、科研队伍、志愿者队伍;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完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加大经费投入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长;设立市语委办日常工作经费专项、市语言文字测试经费专项、市级语言文字应用科研经费专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经费专项、北京语言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经费专项、行业领域语言文化建设标准研制专项,确保专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区县语委要积极争取区县政府和财政支持,在确保日常工作经费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工作经费,体现区县工作创新与特色。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2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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